职务:中共米易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分管政府常务工作)
分工:分工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分工负责发展改革、铁路建设、财税、金融、保险、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统计、政务服务、依法行政、行政审批、机关事务管理、效能建设、外事、粮食和物资储备、国有资产管理、目标绩效、公共资源交易、地方志、征拆安置、生态环境工作。分管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地方志编纂中心、县征补安置中心。联系县委共富办(县委目标绩效办)、县税务局、米易生态环境局、米易国调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米易监管支局、米投集团、各类银行及保险等金融机构。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共同富裕、招商引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以及其他本领域党政同责工作。
江波,男,汉族,1973年12月生,四川米易人,199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9月参加工作,西南交通大学峨眉分校国土管理与地籍测量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现任中共米易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分管政府常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