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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山傈僳族乡党委、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来源:新山傈僳族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0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党委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 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2.研究决定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3.负责抓好所属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任免和监督工作,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干部。

      5.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协调党政之间的关系。

      6.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政治思想、宣传、统战、政法、信访、 保密、武装、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等工作。

      7.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政府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行政机关和本乡镇党委、乡镇人代会的决议、决定。

      2.制定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3.负责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组织和 实施。

      4.负责辖区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健康、民政、 社会保障、民族宗教、村镇建设、司法、退役军人、扶贫、安 全、统计等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三农”服务工作。

      6.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防范体系,开展爱国卫生、环境 卫生监督检查,环境、资源保护等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7.负责应急管理抢险救灾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8.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团、纪委、人武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并履行相应职责,乡镇工会、共青团和妇联按有关章程设置并履行相应职责。

      办公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新山傈僳族乡坪山街道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2-8118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