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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米易县普威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投诉举报平台的公告

来源:米易县普威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2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当前,普威镇正在积极迎接国家卫生创建相关工作,为提高广大居民参与此项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了解广大群众对卫生状况的意见和建议,普威镇根据投诉建议方式,对爱国卫生投诉建议平台进行了完善,现公布投诉举报平台,希望广大群众就创卫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受理范围

  对生态环境、空气污染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对镇容镇貌脏、乱、差现象以及损害镇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投诉举报;对食品卫生、市场监管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投诉举报;解答群众普遍关心的人居环境整治等提供咨询和交流平台;对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有关创建工作的投诉举报。

  二、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1.米易县普威镇人民政府:0812-8200152

  2.普威市场监管所:0812-3991883

  三、信函

  普威镇:米易县普威镇普林路2号

  四、受理部门

  米易县普威镇人民政府、普威市场监管所

  五、受理时间

  举报咨询电话,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投诉举报要求

  反映内容客观真实,位置及问题阐述清楚,原则上应有现场照片佐证。建议使用实名举报,以便查证和反馈。

  七、处理流程、时限及反馈

  接到咨询、报告、投诉后,普威镇爱卫办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并回访。若投诉事项复杂,需要延长答复时间的,最多可续延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