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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威镇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来源:米易县普威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0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普威镇内设机构: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治理办,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党政办

      一、日常工作

      1、党委工作。(1)搞好党委方面的长远规划、计划、总结、党员统计资料、党内年报、党建方面的发言材料以及基层组织建设(创先争优、挂包帮)等方面的各种材料,协助党委开展党员培训,搞好党员发展工作。(2)、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的秘书、会务工作;

      2、政府、人大工作。(1)搞好政府的长远发展规划(“十四五”规划)、年鉴拟写、计划、规划、总结、政府方面的发言材料,政府各方面的统计数据等,为开展政府工作提供可行性的建议意见。(2)负责公共服务运行管理(远程教育、农家书屋等),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3、文件收发及档案工作。(1)文件收发,搞好文秘管理和督办催办工作,及时上传下达(2)负责档案工作,按照县档案局的业务要求搞好档案正规化建设,同时搞好村级建档工作;

      4、公章管理、人事管理,纪委信访案件初核及资料归档、妇联工作等。

      5、负责本镇信息资料上载、宣传工作(摄影、录像)。

      6、负责掌握机关的全面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向镇领导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7、负责后勤维修、报纸分发。

      二、来人来客的接待工作

      办公室来人来客的接待工作每人负责1个月,同时在值班期间负责值班组的名单更换、钥匙交接,值班人员在上午8:30必须到办公室,负责打扫办公室清洁卫生。

       联系电话:0812-8200152

    经济发展办

      1、全镇总体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镇招商引资项目工作;负责全镇各项经济项目,“一事一议”、民宗项目、民族两项资金、水、电、交通、烟基等工程项目;负责全镇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收集和积累本行政区域农业、企业、农村有关的经济统计资料,协调各单位搞好统计工作,完成县级统计业务部门交办的统计业务。

      3、移民、扶贫工作。

      4、全镇集镇规划建设、新农村规划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及集镇办公室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

      5、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12-8200152

    社会治理办

      1、负责综治、司法等全面工作,大调解,信息上报,上级文件的收发、分类。

      2、负责维稳、信访工作。

      3、负责民事调解、防邪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资料的收集及整理。

      4、负责安监所、自发迁居、道路交通等工作。

      5、负责道路交通、安检工作、自发迁居。

      6、其它事务。

       联系电话:0812-8200152

    财政所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农村税费改革、农业税收、财政支农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令、政策和规章制度。编制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的高度和管理。

      2、负责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3、执行财政、财务开支标准和费用立项并监督执行。

      4、管理预算内基建拨款、行政事业经费等各项财政支出,监督各项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

      5、组织实施上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细则,负责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

      6、进行产权登记、汇总资产报表等基础管理工作。

      7、承办上级财政局和有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12-8200152

    社会事务办

      1、来信来访接待室,主要负责我镇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服务事项(办理《残疾证》、子女生育证、独生子女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等其他服务事项),受理,报送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承办县政务服务中心指令办理的事项,接受群众咨询、求助,信访接待等,更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2、办公室事务。

       联系电话:0812-8200152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一、畜牧站

      1、动物防疫、疫情监测、动物产地检疫、动物屠宰检疫、实验室相关工作及物资管理,各类防疫物资管理,重大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

      2、负责科技、科协、农技、农机及农业服务中心日常事务。

      二、林业站

      1、退耕还林,森林病虫害工作;

      2、林政案件查处工作,巡山员管理工作;

      3、护林防火工作,工程造林工作,民用材采伐工作。

      三、烟办

      1、在县委烤烟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镇烤烟生产技术及科技措施的落实;

      2、协调工作;

      3、管好和用好烤烟生产经费;

      4、督促、检查和指导各村烤烟发展工作;五是抓好本镇烤烟发展的短期规划和远景。

       联系电话:0812-8200152

     

            办公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普威镇普林路4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周末及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