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租购聘工作方案
来源:米易县攀莲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米易县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项目业主:米易县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理事会。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米易县攀莲镇水塘村。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硬化村组道路长 8.2 公里,路面宽度 3.5--4 米,
采用 0.20 米厚水泥砼路面,配套完善道路边沟、挡墙等附属 设施;新建 0.4 米*0.4 米沟渠 12.2 公里;新建蓄水池 4 口(200 立方米/口)。
三、建设期限
2025年7月开工建设,2026年6月竣工。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979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资金800 万元,其他资金 179万元。
租购聘工作方案
一、编制背景及依据
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关于精准把握以工代赈资金投向切实发挥政策功能的通知》和省发改委印发的以工代赈“十项制度、十项规范”、《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工作指南(试行)》、《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项目理事会及其项目工程管理机构工作手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程序和批准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规范组织实施,特编制本方案。
二、询价比价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孙福洪
成员:张兴贵、邱天洪、李福平、文建祥。
列席人员:米易县发展改革局、米易县攀莲镇人民政府、镇纪委、攀莲镇项目办、水塘村村委会、村民监督小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
三、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公告
计划询价公告自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4日。(如遇见某项或多项主要材料或机械设备无人报价的情况,将采用现场或电话对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询价。询价结果经过项目理事会及村两委会议表决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询价单位签订合同。)
(二)询价地点
米易县攀莲镇水塘村村民委员会。
(三)询价时间
2025年8月5日。
四、询价比价原则
(一)询价报名和比价方式
1.询价方式。一是公示公告询价。主要材料及机械设备在县级部门门户网站、项目乡镇公示栏、村务公开栏上以公告形式发布询价比价方案及相关公示公告;二是深入市场询价。小型机械设备及辅材等由县发展改革局、攀莲镇人民政府项目办、驻村工作队、村“三委”人员、项目理事会提名人员和群众代办组成询价工作组,询价工作组深入市场,走访企业和个体户分头询价。
2.报名方式。根据符合租、购、聘的相关要求,可通过询价比价公告报名、群众推荐报名、询价小组提名、个体毛遂自荐报名等方式进行比价报名。
3.比价方式。综合市场询价和企业个体报进行价格综合比较,按照价格最低优先原则,由村民代表大会最终表决确定租购聘对象。
(二)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机械租赁资质或机械手续合法齐全的自然人。
5.具有建设材料生产出售相关资质;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参与询价时不需要提供);
2.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报价原则
1.租购的机械、材料包括运输费用。
2.租购的机械、材料包括税费。
3.租购的机械、材料包括上车费和下车费。
4.租购的机械、材料包括后期的质量服务。
5.租购的机械、材料能够按照进度实报实销进行报账。
五、询价内容
(一)租用(机械+操作人员,最终租用对象根据施工需求确定,按照实际租赁期限结算费用)
1.机械类。机械出租企业或个人,近三年无机械类安全事故发生,无债权债务纠纷,经营范围要满足项目施工对机械设备的要求;机械操作人员要有相应的机械操作证,近三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无债权债务纠纷。在租用期间发生机械故障,由出租方负责维修维护,不能影响租聘方正常施工进度。挖机按小时计费,其余机械使用按台班计费,由村两委、项目理事会、施工管理组“三班”循环监督,进行计时计量,报价低者优先考虑。
2.机具类。机具类五金店(含个体经营户)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及产品合格证,且无债权债务纠纷;机械在近三年内无因质量问题导致的任何安全事故发生;在租用期间内,由出租方做好相关机具日常的维护保养,如出现无法修复的故障,由出租方重新提供机具。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租赁方式 |
挖掘机 |
150型 |
1台 |
按小时 |
挖掘机 |
260型 |
1台 |
按小时 |
罐装汽车 |
6--8方 |
1台 |
按台班 |
装载机 |
50型 |
1台 |
按台班 |
装载机 |
20型 |
1台 |
按台班 |
运输车辆 |
四桥 |
1台 |
按台班 |
运输车辆 |
双桥 |
1台 |
按台班 |
运输车辆 |
单桥 |
1台 |
按台班 |
压路机 |
10-16吨 |
1台 |
按台班 |
洒水车 |
10吨 |
1台 |
按台班 |
其余机具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
注:以上报价含运输费、油费、税费、驾驶员工资等。 |
(二)购买(最终购买材料,根据项目需求确定)
销售单位(含个体经营户)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及质量质检合格证、税票,报价低者优先考虑。
材料名称 |
型号 |
购买方式 |
水泥 |
425(R) |
元/t |
水泥 |
325(R) |
元/t |
砂子 |
中粗砂 |
元/m³ |
碎石 |
1-3cm |
元/m³ |
砂砾石 |
/ |
元/m³ |
块石、片石 |
/ |
元/m³ |
涵管 |
Φ300mm |
元/m |
涵管 |
Φ500mm |
元/m |
涵管 |
Φ750mm |
元/m |
涵管 |
Φ1000mm |
元/m |
钢筋 |
HPB、HRB |
元/Kg |
模板 |
含振动棒、振动桥、切割机、刻纹机、磨光机、搅拌机、发电机、水泵、钢管扣件、铁丝、铁钉、水管、PVC管等全部耗材及设备 |
元/月/1㎡ |
闸阀 |
DN100 |
元/个 |
标砖 |
MU15 |
元/匹 |
注:以上报价含运费、上下车人工费、税费等。 |
(三)聘用(最终聘用对象根据项目需求确定)
项目现场监理单位负责现场安全及质量管理保证项目如期交付。
聘用单位名称 |
数量 |
聘用方式 |
监理单位 |
1项 |
元/至项目完工 |
注:以上报价含税费等。 |
六、询价比价程序和要求
(一)询价比价程序
1.收集报价方案。将《租购聘方案》通过乡镇门户网站、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平台发布询价比价公告,收集企业、个体等报价方案;
2.开展资格审查。项目询价比价工作小组按照相关询价规定要求,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相关资格条件审查,并最终确定参加询价比价的供应商名单。
3.集中询价比价。一是租、购询价比价。参加询价比价的供应商在集中询价时间提交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单,项目询价比价工作小组复核后,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至少3家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项目询价比价工作小组现场组织报价相同供应商采取公平公正方式进行确定排名顺序。二是聘用询价比价。项目理事会根据《租购聘方案》对监理单位的报价进行询价比价,有资质且报价低的优先。
4.召开租购聘表决会议。村党支部(村委会)组织村民、党员代表召开会议,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民主确定租购聘对象及相关内容。县级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乡镇项目负责人、乡镇纪委负责人、项目理事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5.公示。租购聘对象及相关内容及时同步在乡镇政务公开栏、项目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租购聘对象、内容、单价、规格等。
(二)询价比价原则
1.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供应商数量低限原则,参与报价的企业数量不得少于3家,低于3家的视为不合格。
3.一次性报价原则。
4.最低价原则。
5.包干价原则。
七、安全保障
1.租用公司或者车主对租用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定期检查机械设备健康情况,并第一时间进行处理,保证供给机械设备安全质量、所需数量满足用车需求。
2.机械设备必须按国家要求按时投保相应的机械设备保险种类,同时投保机动机械设备司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提供的驾驶员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及丰富的行车经验,足以胜任甲方租用机械设备的专业驾驶,有五年以上的驾龄,近三年无重大交通事故,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体检证明,年龄在55岁以下。
4.在甲方使用租用机械设备期间要全程负责对驾驶员的管理,并按国家或当地有关规定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服务的教育,确保驾驶员能够向甲方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
5.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安全检查标准及《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组织施工,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八、结果运用
(一)强化建设程序监管。为切实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在实施中严格按照省办印发的“以工代赈村民自建项目工作指南”、“六项工作步骤法”、“十项制度”、“十项规范”和“三个公开”组织实施。一是项目信息公开。对项目建设期限、建设内容、规模、资金来源等主要事项实行“三级公示制”,县以工代赈办和项目乡镇在政府公开信息网站进行公示,项目村在村务公开栏和施工现场公示,提高项目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设程序公开。由项目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议定建设方式,民主选举产生项目理事会,组建施工队及相关推进小组,由项目村群众决策项目的实施,真正体现群众意愿。三是劳务报酬标准公开。根据项目乡镇当地群众务工收入情况及项目实际,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议定,项目劳务报酬标准按照当地群众务工报酬执行,发放方式采取“一卡通”直接支付,极大的调动项目区及周边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二)强化项目资金监管。项目以工代赈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由县财政、发改局共同监管,在县财政局建立项目专账,资金拨付程序采取“项目村申报、乡镇初审、以工代赈办审核、财政审定”的方式直接支付到三方和务工群众“一卡通”,资金审核拨付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同时,项目村也成立了资金监管小组,全程参与项目资金监管。
(三)强化劳务报酬监管。在县级财政账户留足15%以上中央和省级以工代赈资金,专项用于劳务报酬,对劳务报酬实行专账核算,确保劳务报酬及时足额兑现。兑现劳务报酬采取“两审一公示”程序,即由项目理事会对务工群众实行登记造册,如实记录务工日志,提供拟发放劳务报酬人员花名册和金额,报村民委员会审核,项目村委会审核确认后提交乡镇初审,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发改局审定后转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将劳务报酬直接支付到务工群众手中。
(四)强化工程质量监管。项目理事会与聘请工程技术人员签订工程质量相关协议,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县级以工代赈项目负责人会同项目村安全质量监督小组,全程参与工程材料采购、工程建设质量监督。
(五)加强档案资料管理。落实专人,建立专卷,切实抓好建设项目实施的轨迹资料留存,对实施本项目的方案、计划、会议记录(纪要)、采购、资金拨付凭证、检查验收、总结等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