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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攀莲镇人民政府关于攀莲镇贤家新村给水管网改造工程磋商公告

来源:攀莲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攀莲镇人民政府,拟对攀莲镇贤家新村给水管网改造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攀莲镇贤家新村给水管网改造工程.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三、采购项目简介:

  建设地点:米易县攀莲镇贤家村八组。

  建设内容:对贤家新村内原有供水管网改造升级。

  施工工期: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变更范围、和采购文件要求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四、邀请供应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在《攀莲镇人民政府》(http://www.scmiyi.gov.cn/zwgk/zzjg/xz/plzrmzf/index.shtml)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条件: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的个人或集体经济组织。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9、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招标人《攀莲镇人民政府》(http://www.scmiyi.gov.cn/zwgk/zzjg/xz/plzrmzf/index.shtml)以公告形式发布。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招标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招标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 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米易县攀莲镇贤家村村民委员会

  本项目磋商文件无偿获取,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网络报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扫描件发送至473939524@qq.com (报名资料中所有时间均为当天的时间,邮件主题及附件请修改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招标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报名登记表并告知供应商方式。

  注:①所有报名资料都应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中所有时间均为当天的时间或者注明有效期,报名登记表不作为采购文件内容仅作为报名资料。

  ②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供应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③报名资料的递交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报名时间为准;文件截止时间邮件未到达的供应商截止未提交资料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上午09:3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上午10:00)。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米易县攀莲镇茶园巷114号(攀莲镇政府办公楼3楼会议室)本项目开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米易县攀莲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米易县攀莲镇茶园巷114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82326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