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草场镇巩固国家卫生乡镇投诉举报平台的公告
来源:米易县草场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2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当前,草场镇正在积极迎接国家卫生乡镇复审,为提高镇域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了解广大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巩固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成果,结合各站室所职责分工及原有投诉建议方式,对爱国卫生投诉建议平台进行了完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对生态环境、空气污染等方面的投诉举报。
(二)对市容市貌脏、乱、差现象以及损害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投诉举报。
(三)对食品卫生、市场监管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投诉举报。
(四)解答群众普遍关心的国家卫生乡镇复审工作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提供咨询和交流平台。
(五)对国家卫生乡镇复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有关国家卫生乡镇复审工作的投诉举报。
二、咨询、投诉举报渠道
(一)电话
米易生态环境局:0812-8172690
米易县综合执法局:0812-8175457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0812-8170454
米易县爱卫办:0812-3992435
米易县草场镇人民政府:0812-8176645
米易县草场镇中心卫生院:0812-8193917
(二)信函
米易生态环境局:米易县攀莲镇政务中心903室
米易县综合执法局:米易县攀莲镇府城路89号401室
米易县市场监管局:米易县攀莲镇政务中心1109室
米易县爱卫办:米易县攀莲镇桥西街17号
米易县草场镇人民政府:米易县草场镇克朗村6组112号
三、受理部门
米易生态环境局、米易县综合执法局、米易县市场监管局、米易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米易县草场镇人民政府
四、受理时间
举报咨询电话,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诉举报要求
反映内容客观真实,位置及问题阐述清楚,原则上应有现场照片佐证。建议使用实名举报,以便查证和反馈。
六、处理流程、时限及反馈
接到咨询、报告、投诉后,草场镇人民政府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并回访。若投诉事项复杂,需要延长答复时间的,最多可续延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