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森林草原禁火命令
来源:米易县草场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0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 例》《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26 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和《米易县人民政府 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有关规定,现发布如下禁火命令。
一、禁火时间:2026年3月5日至3月7日
二、禁火区域:全县行政区划内所有林地(含荒山)及其边缘外 200米范围内为禁火区。
三、禁火内容:(一)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二)严格管理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三)对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非野外用火,应当按照管 制要求,严格管理。
四、法律责任追究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 12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