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中止、解除攀枝花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告
来源:米易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10-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攀枝花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攀枝花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我中心中止米易县攀莲镇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攀枝花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30日;与米易开旭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米易长康医院有限公司、米易县康林诊所解除《攀枝花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与米易县张茸中西药房解除《攀枝花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具体名单见附件)。
协议中止期间,相关医疗机构不得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相关业务;协议解除之日起,相关定点医药机构不再享受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相关待遇,不得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附件:米易县中止、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名单.xlsx
米易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