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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来源:米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3-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公务车调度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息、信访、史志、综治、舆情、政务公开、政务督办、议案提案办理、重要综合性文件起草等工作。负责新闻发布(新闻发言人)和宣传工作。组织编制本部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单位编制预决算、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承担本单位财务、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制装、各项收入及票据管理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承担组织起草本部门有关规章草案。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负责指导行政执法过程中法律法规规章的运用,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推进食品安全战略重大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负责对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议。负责全县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的调查分析。承担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 组织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工作。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拟订实施市场监管领域的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推动检测机构资源共享和整合改革。承担组织开展监管技术装备、设施的技术改造,及时运用国家、省新技术、新成果为市场监管服务提供技术支撑。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整合和建设管理“12315”投诉举报平台。组织指导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指导消费纠纷调解,协调解决跨区域消费纠纷。负责投诉、申诉、举报中案原材料的收集、分流、统计及立案、销案。组织开展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

      (三)行政审批与信用监督管理股。推进“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联合审批的相关事项。牵头实施各类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程序和措施。组织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指导和推进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负责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承担企业法人基础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工作。负责完善和组织推进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措施、办法的实施,组织指导和实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县登记注册企业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监管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运用、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牵头社会组织的信用建设和监管。负责开展动产抵押物登记。

      (四)市场秩序管理股。负责指导集中有形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的维护、规范工作,组织指导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及农资、成品油等重要商品市场的监督管理。承担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牵头工作,配合创文创卫相关工作。建立完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打击传销的工作制度、措施和规则。组织、指导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牵头协助配合国家、省、市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和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方面的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监测网络市场,组织指导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推进全县合同信用建设。拟订实施广告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广告发布登记和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广告监督工作。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开展广告整治。指导查处广告违法行为。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五)质量发展与监管股。拟订全县推进质量强县战略、质量提升工程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担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执行省级重点监督产品目录,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预警管理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负责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商品量、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拟订县级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承担商品条码相关工作。监督规范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市场。负责全县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指导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协助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

      (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拟订特种设备安全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负责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开展风险分析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食品、特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安全评价性抽检计划,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负责和指导全县生产、经营、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食品和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和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分析工作。拟订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及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办法,负责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全县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食盐、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省、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特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计划的实施。

      (八)药械化监管股。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经营、使用的督促指导和日常监管工作。承担药品质量安全分析,提出改进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建议。监督实施药品销售分类分级管理制度,组织指导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现场检查,按权限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备案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流通环节特殊药品监管。依职责配合查处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的督促指导和日常监管工作。承担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分析,提出改进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建议。监督实施医疗器械销售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依职责配合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负责化妆品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化妆品质量安全分析,提出改进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建议。承担和指导化妆品经营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实施,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和技术指导原则。依职责配合查处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配合省、市级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抽检监测,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核查、处置、召回和质量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组织编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总体状况报告。

      (九)知识产权与专利保护管理股。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等行政职责。指导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服务体系建设。起草专利工作的政策。指导专利创造、运用和服务促进工作。拟订实施专利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负责知识产权金融相关工作。依法保护专利权。组织调处专利纠纷。拟订实施商标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商标专用权保护、运用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调处商标纠纷。承担驰名商标保护工作。

      (十)人事股。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评定等工作。负责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职业健康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关工委相关工作。配合协助县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