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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易县交通运输局的内设股室

    来源:米易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3-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网络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审计、劳动保障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新闻宣传、政务信息、精神文明建设、史志年鉴、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培训、人才管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信访、平安建设、维护稳定工作。承担全局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督察督办和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联系电话:0812-8172730)
    二、规划建设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参与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研究公路和水路运输行业、物流业的发展战略及发展政策、投融资政策。组织编制公路和水路运输、交通枢纽、站场、物流等行业的发展规划。承担交通项目审查工作并审核专用公路规划。编制交通建设年度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交通工程建设行业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及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重点公路、水路项目建设。负责重要交通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竣工验收。监督、指导交通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管理和招投标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负责公路、水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和资质管理。负责公路行业普查、预测工作。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铁路运输等事项的协调联系。负责交通行业综合性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招商引资工作。承担交通建设攻坚协调服务工作。(联系电话:0812-8172159)
    三、法规安全股。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反恐维稳和职业健康工作。督促贯彻落实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和制度。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装备标准规范,督导交通运输规范执法工作。管理交通运输执法证件。牵头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承担县本级交通运输行业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政务中心交通运输相关业务工作。(联系电话:0812-8176256)
    四、运输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公路及水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参与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拟订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有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联合运输,参与运输价格管理。依法承担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站(场)营运、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机动车维修与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等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道路、水路运输许可项目的实质审查工作。依法承担职责范围内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航道发展、水路运输发展、港航管理等规划编制和相关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技术应用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负责道路、水路运输统计和运输企业资质核查工作。指导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站开展乡(镇)自用船舶登记检丈和自用船舶、船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河(湖)长制职责范围内工作。协调处理水资源综合利用中与航运相关的事宜。负责交通运输市场、运输企业及新型运输方式的培育和促进。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科技信息交流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12328工作。承担交通战备具体事务性工作。(联系电话:0812-8172730)
    五、公路水路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技术规范、标准。负责县乡公路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超限运输许可和涉路施工许可项目的实质审查工作。负责水上水下活动许可项目的实质审查工作。负责县道养护管理工作,指导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所属航道、港口、码头的养护管理工作。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联系电话:0812-8172730)
    六、行政执法监督股(米易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交通运输领域公路、水路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交通工程建设行业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交通运输执法证件。牵头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负责道路、水路巡查,对违反道路、水路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罚。负责与规划、国土、城建部门共同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