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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麻陇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公众参与环境污染举报的公告

来源:米易县麻陇彝族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8-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我乡生态环境质量和村容村貌政府决定从即日起鼓励公众对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偷排偷倒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养殖粪污或病死畜禽的;

2.项目未批先建或批建不符的;企业擅自拆除、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偷排,造成土壤受污染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污染物的;

3.“散乱污”企业被关停取缔后死灰复燃的;

4.私挖乱采、非法采砂洗砂等破坏生态环境的;

5.建筑工地未达到“6个百分之百”要求的;

6.违法销售、囤积、使用劣质散煤的;

7.违规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

8.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

9.法律规定的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二、举报人举报时应准确提供被举报单位或个人的具体名称、详细地址、基本环境违法事实及照片、录像等相关证据资料,不得故意捏造、诬陷或制造事端,否则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三、举报热线

政府值班电话:0812-817084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