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麻陇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公众参与环境污染举报的公告
来源:米易县麻陇彝族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8-2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我乡生态环境质量和村容村貌,乡政府决定从即日起鼓励公众对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偷排偷倒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养殖粪污或病死畜禽的;
2.项目未批先建或批建不符的;企业擅自拆除、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偷排,造成土壤受污染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污染物的;
3.“散乱污”企业被关停取缔后死灰复燃的;
4.私挖乱采、非法采砂洗砂等破坏生态环境的;
5.建筑工地未达到“6个百分之百”要求的;
6.违法销售、囤积、使用劣质散煤的;
7.违规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
8.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
9.法律规定的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二、举报人举报时应准确提供被举报单位或个人的具体名称、详细地址、基本环境违法事实及照片、录像等相关证据资料,不得故意捏造、诬陷或制造事端,否则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三、举报热线
政府值班电话:0812-817084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