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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麻陇彝族乡 发布时间:2025-07-0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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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经电力公司和部分乡镇反馈,我县已发生多起农户缴纳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安装定金后无法退回的案件,主要原因是部分新能源企业涉及虚假宣传屋顶光伏项目盈利较高,安装成本便宜,部分农户深入了解政策后不想安装不仅不能退回定金,还将面临大额违约金赔偿,财产安全遭受极大损失。
一、企业主要虚假宣传内容 1.向农户保证屋顶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仍按照 0.4012 元/度(含税)执行。 2.向农户宣传的建设安装合同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 3.在没有取得项目备案和接入方案的情况下就保证老百 姓安装好屋顶光伏之后就能并网发电,并在未取得光伏项目 备案和接入方案前与农户签订合同且收取了定金/保证金(1 万-2 万)。且有的合同约定未拿到项目备案不退定金,但部分农户光伏备案确实受电力台区消纳等因素限制,根本无法取得备案。将合同风险全部转移至农户方,其中多项收费服务为米易本地光伏企业普遍提供的免费服务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了收取相关资金的条款,且签订的合同规定了大额的违约金,对于光伏意向客户特别是政策不熟悉的农户十分不利。
二、政策解释 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 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 知》(发改价格〔2025〕136 号)文件,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 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因此无法保证上网电价按照 0.4012 元/度(含税)执行。 2.按照国家能源局发布 2025 年 1 月 17 日印发的最新《分 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需要进行备案、电力部门取得接入方案等程序之后才能进行并网发电。
如农户有安装需求,请及时向乡镇、发改或电力部门咨询相关政策要求,取得项目备案等相关手续后,再进行安装。切勿在未取得光伏项目备案和接入方案前私自先行建设,切勿在未取得光伏项目备案和接入方案前向任何安装公司缴纳任何形式的定金(保证金)等,以免财产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