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欢迎你!  今天是:

关于张明珍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的公示

来源: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10-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张明珍于2025年10月23日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其所购买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现对该户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公示如下:

  1.房屋产权人:张明珍、余德银

  2.房屋坐落:米易县迎宾大道22号3-1-1303住宅。

  3.房屋所有权证号:川(2017)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1937号,建筑面积97.93㎡,土地分摊面积4.08㎡。

  有异议者请于7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7日)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812-3998309。

  特此公示。

  

      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