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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长仙、李正明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的公示

来源: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3-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李长仙、李正明于2025年2月28日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其所购买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现对该户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公示如下:

  1.房屋产权人:李长仙、李正明。

  2.房屋坐落:米易县攀莲镇利民路1号8-4-502。

  3.房屋所有权证号: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683号,建筑面积94.38㎡,土地分摊面积17.68㎡。

  有异议者请于7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4日)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812-3998309。

  特此公示。

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