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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龚光英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的公示

来源: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3-0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龚光英于2024年3月4日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其所购买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现对该户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公示如下:

  1.房屋产权人:龚光英、胡华。

  2.房屋坐落:米易县攀连镇普林路3号5幢1-202号。

  3.房权证号:米房权证攀连镇字第0018496号,建筑面积96.14㎡;土地使用证号:米国用(2016)第0195号,土地分摊面积14.70㎡。

  有异议者请于7个工作日内(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3日)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812-8172683。

  特此公示。

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