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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玲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的公示

来源: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12-0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江玲及相关产权人于2025年12月1日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其所购买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现对该户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公示如下:

  1.房屋产权人:江玲、周明香。

  2.房屋坐落:米易县攀莲镇利民路1号4-4-602。

  3.房屋所有权证号:川(2021)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8813号,建筑面积71.89㎡,土地分摊面积12.03㎡。

  有异议者请于7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10日)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812-3998309。

  特此公示。

                     

 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