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鱼米阳光房地产项目三期工程(4#-10#楼、27#-30#楼及地下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第二次)
来源: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3-0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对拟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攀枝花福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四川福康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鱼米阳光房地产项目三期工程(4#-10#楼、27#-30#楼及地下室)
建设情况:一批次(4#、5#、6#、29#、30#楼)已竣工验收,二批次(7#-10#、27#、28#楼)暂缓修建。
公示期:60天,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5月5日
以上公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若公示情况不实或有农民工未领到工资,请及时向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投诉,监督电话:(0812)8178576、8172683;过期不举报投诉,自行负责,同时将视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