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超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的公示
来源: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5-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何超及相关产权人于2025年5月12日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其所购买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现对该户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公示如下:
1.房屋产权人:何超、王志娟。
2.房屋坐落:米易县攀莲镇普林路1号4幢4-3-302号。
3.不动产权证号:川(2020)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2135号,建筑面积77.14㎡,土地分摊面积11.47㎡。
有异议者请于7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0日)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812-3998309。
特此公示。
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