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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何超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的公示

来源: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5-1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何超及相关产权人于2025年5月12日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其所购买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现对该户的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公示如下:

  1.房屋产权人:何超、王志娟。

  2.房屋坐落:米易县攀莲镇普林路1号4幢4-3-302号。

  3.不动产权证号:川(2020)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2135号,建筑面积77.14㎡,土地分摊面积11.47㎡。

  有异议者请于7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0日)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812-3998309。

  特此公示。

  

 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