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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米易县农村食品安全的调研报告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10-1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关于米易县农村食品安全的调研报告

 

米易县农村食品安全现状

(一)食品生产经营店分布情况

目前 , 我县共有食品生 产经营主体 2100 余户,其中农村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不含农产品生产) 1500 户,食品从业人员约 4000 人。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户 424 户,取得食品小作坊、食品小经营店、食品摊贩(以下简称 三小 )备案登记证 1100 户左右。农村食品生产经营户占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的比例为 71.4% ,农村 三小 行业占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的比例为 73.3%

 

(二)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状况

总体来看,农村食品生产经营户尤其是“三小行业”的硬件设施落后、环境卫生差、从业人员的观念和意识还未根本转变、食品抽检合格率低于城区。

(三)农村群体性聚餐备案情况

2017 年以来,米易县 12 个乡(镇),对农村自办群体性聚餐备案 1272 份。

(四)开展宣传培训教育情况

2017 年以来在贤家等旅游新村设立食品安全科普示范点位;利用公交车车身广告开展食品安全公益宣传;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农民夜校课程安排, 组织开展“农民夜校”“公益培训”“食药安全大讲堂”“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各类宣传培训活动近 50 场,发放宣传资料 5 万份,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全县 12 个乡(镇)培训覆盖率达到 100 % 95 % 以上村社干部接受过食品安全的知识培训。

(五)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县市场监管局从 2015 10 月份完成机构改革后,在全县以分片区的形式,设置了 6 个基层监管所。 12 个乡(镇) 均成立了以主要行政领导人为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近年来,我县结合食品安全“亮剑”行动,深入开展重点品种(桶装饮用水、白酒、调味品、腊肉、米、面、油)、重点区域(学校及校园周边、农村集贸市场、农村自办宴席等)和重点时段(重要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销售过期食品、无证无照等违法行为,有效的遏制了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2017 年以来,开展食品监督抽检 1050 批次,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为 96 %

(六)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开展情况

87 个行政村、 12 个社区设置 99 名协管员,负责农村自办群体性聚餐备案、食品宣传教育、食品小作坊、食品小经营店的信息统计与上报和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监管对象规模小,布局分散

食品行业准入门槛低,食品经营数量多、规模小、布局分散、集约化程度不高,食品安全意识差,给监管带来了挑战。同时我县农村食品生产经营户中有 70 % 以上是“三小”行业,三小经营户经营方式和管理手段落后,多数食品加工制作点,尤其是食品小作坊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不同程度的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由于规模小、经济效益少,业主对生产环境的改善、设施改进的主观意愿低,硬件设施提升难。

(二)监管力量薄弱

县市场监管局共有编制 118 人, 2017 年底共有在编人员 91 人,缺编 27 人。农村 基层所共有工作人员 22 名, 而全县农村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1500 户,不仅承担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工商和质检的职能职责,一线监管人员人均监管对象达到 70 户,与繁重的监管任务不匹配。一线监管人员疲于应付日常的监管任务,而忽视了对食品安全风险的防控。各乡(镇)虽然都配备了相应的食品安全工作人员,但是存在人员流动大,没有接受过食品安全的教育培训,对食品安全工作不熟悉的情况。基层协管员、信息员的队伍虽然建立,但是由于协管员的工作经费还没有解决,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在监 管的手段上停留在“看”、“闻”、“问”、“查”的传统原始手段,对简单的卫生状况、食品标识不全、过期变质、无证无照经营还能检查识别,但对于是否使用地沟油、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要求却无法辨别,监管现代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低,导致监管技术上的脱节、手段不先进。

(三)农村整体食品安全意识有待提升

近年来,县级部门和乡(镇)政府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但安全意识的提升和 食品安全 氛围的形成还有很大的空间。有的乡(镇)对食品安全的属地责任、“党政同责”“守住食品安全底线”认识不到位,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政府的统一规划。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尤其是“三小”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多数为当地农民、外来务工人员,他们大都缺乏相关的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还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生产经营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没有根本性的认识,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宣传置若罔闻、视而不见,甚至消极抵触、阳奉阴违。农村消费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在购买和消费食品过程中,很少留意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有时即使发生食品安全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存在“怕麻烦”的心理,不了了之。

(四)农村群体性聚餐备案率低

农村群体性聚餐是农村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县将农村群体性聚 餐备案对各乡(镇)食品安全的目标绩效考核,但是仍然存在群众备案意识低、备案流于形式、食品安全协管员缺乏工作积极性、农村群体性聚餐备案率低的情况。

(五)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差

虽然近些年,我县不断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保持 6 年来未 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良好记录。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 多年“无事”,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者放松了对风险隐患的警惕。 二是 片面强调“不出事故就是最大成绩”,对风险危害的多重性认识不足。 三是 民众食品安全期望值高,但风险意识不强,有的重“口福”而轻“安全”。 四是 群众缺乏理性的认识和正确的引导,社会公众质疑“问题越来越多”“还有什么可以吃”。

三、对策建议

(一) 转变观念,用新思维看待当前农村食品安全

随着社会发展,食品安全的内涵也在丰富和更新,不仅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定义的范畴(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经济的健康发展、党委政府的形象。没有安全可靠的食品安全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无从谈起,党委政府对人民的承诺也就无从实现。“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 我们执政能力 的重大考验”。当前,我县正在大力发展康养产业,如果老百姓认为连吃都没保障,从何谈康养?

(二)强化责任落实 , 构建“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管责任意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要树立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高度重视,狠抓组织领导,切实防止现在没有出事就永远没有事的麻痹和侥幸心理,进一步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充实监管力量、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网格员的协助管理责任、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食品安全意识

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上街咨询、手机短信、投诉举报等媒介,举办食品经营户、消费者培训等形式,多渠道、大容量、全方位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不断提高消费者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四)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切实防范农村食品安全风险

健全风险隐患防范治理机制,防止风险累积造成危害。 一是 要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和风险隐患报告制度, 严防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加强风险治理,针对风险点,制定监管整治措施,逐项治理销账,对突出风险隐患要挂牌督办。 二是 要建立健全县、乡(镇)、村 ( 社区 ) 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和规范应急处置演练,严格演练级别和频次管理,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并督促开展演练。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

(五)加大农村群体性聚餐备案管理力度

高度重视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加强风险防控和规范管理,逐级强化工作督导和检查考核,严防农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坚守农村食品安全底线。 一是 解决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补助,落实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能职责,充分调动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 加强乡镇(街道)、村(居)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 三是 积极引导发展专业加工服务者队伍,加强培训,规范管理,通过规范宴席办理行为,减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高宴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是 面向群众广泛 宣传 《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及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宴席举办者、承办者主动申请备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