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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米易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2-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米易县机构改革方案》(米委发〔2019〕2号)和《关于〈米易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米机改〔2019〕2号),经2019年6月4日县委编委第3次会议审定,调整后县政府办公室有关机构编制事项如下。

      一、机构职能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国家、省、市及县委等上级部门发送县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研究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及跟踪督办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统筹、协调和处理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七)做好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政务信息工作。

      (八)按照上级政策部署,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九)负责县政府的接待、后勤管理工作,协调县政府领导的日常社会活动,为县政府领导服务。

      (十)受县财政部门委托,管理县政府机关的国有资产。

      (十一)督促、参与重大信访案件的调处工作。

      (十二)承担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机关事务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等行政职责。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便民化工作。

      (十四)承担机关效能建设管理行政职责。

      (十五)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1.行政股。负责机关效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的印章、档案、机要保密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思想建设、宣传文化、精神文明、目标绩效管理、人事管理、纪律管理、固定资产、财务、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综治工作、人口计生、信访等日常行政工作。负责县委外办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安排县政府及办公室值班工作。认真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一股。牵头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准备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收发文管理工作。承办县政府党组的日常事务。负责县政府与县委、县人大、县政协的工作联络。协助综合研究股起草《县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年度工作总结暨安排。负责县长文电、会务及督察调研的办理及县长、常务副县长的政务服务工作。

      3.综合二股。负责各分管副县长工作范围内相关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察调研等工作。

      4.综合三股。负责各分管副县长工作范围内相关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察调研等工作。

      5.后勤股。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后勤服务工作。做好以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的日常接待和事务的协调办理工作。

      6.综合研究股。负责《县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年度工作总结暨安排的起草。参与起草县政府综合性文件和重要会议文件。负责开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和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对全县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7.信息股。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编制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和全县政务信息公开流程规范。指导全县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及政务动态的拟写、上报工作。认真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方式:0812-8172706

      办公地点:米易县攀莲镇同和路2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