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米易县人民政府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7-2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米易县人民政府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米易县人民政府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6日
米易县人民政府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一个中心、四大定位”,聚焦强县扩权赋能改革试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等重点任务,护航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思想引领,全面压实主体责任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部署,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协调运行机制,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池一库”重点项目培育(地区)提升打造。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推动各类监督结果有效运用。严格落实会议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年度述法等常态化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
二、健全制度规范,提升行政决策效能
3.积极配合地方立法。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积极配合《攀枝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攀枝花市四季花城建设管理条例》《攀枝花市三线建设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攀枝花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攀枝花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攀枝花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办法》立法调研、意见征集和施行。〔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司法局、县文广旅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气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4.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米易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开展2026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和发布。持续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清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强化与人大、政府备案审查工作的衔接联动。加强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积极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合力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水平。〔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三、优化政务服务,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5.服务强县扩权赋能改革。以全省强县扩权赋能改革试点建设为契机,聚焦制约米易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领域,积极争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策管理等方面的扩权事项,推动重大要素保障审批流程优化再造,实现审批时限压减和服务效能提升。〔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6.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及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动态调整“川渝通办”事项清单,推行市场准入便利化服务,推进康养产业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推广“依法必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加强惠企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围绕“6圈18链”产业体系匹配“普惠+特惠”政策包。完善县领导联系重点企业机制,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7.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整治不正当竞争及“内卷式”竞争行为。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推进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覆盖。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集成办理,健全企业信用修复与信用提升体系。持续推进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推动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先行调解。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衔接联动。深入开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健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持续办好“企业家座谈会”等活动,优化“警随企后”等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科技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四、规范执法行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8.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深入开展整治基层执法突出问题专项工作,从严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深化“亮码入企”“综合查一次”改革,公布第三批“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编制分级分类监管对象目录,探索推行非现场监管,提升数字化精准监管水平,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建立涉企执法诉求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衔接机制。常态化推进涉企行政执法效能评估和案卷评查,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深化“一目录、五清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业务培训,完成行政处罚公示信息集中清理。〔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9.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扎实开展“春雷行动”“农资打假”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深入推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鼓励行政执法部门探索深化执法“嵌入式”数字监督。深化生态环境、水利、农业、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领域联合执法协作。〔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米易生态环境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五、强化法律供给,深化基层社会治理
10.全面启动“九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法治宣传“一月一主题”“法律七进”等重点主题普法,持续推进法治品牌培育。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推进青少年全年龄段普法,聚焦青少年成长需求,依托法治副校长、普法志愿者等力量精准普法。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巩固提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成效。积极参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持续推广“食安花城”志愿服务品牌,推行旅游景区“潮汐式监管”。〔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11.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推广应用“三个三”工作法,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送法进企业”。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站(室)、仲裁服务联络点体系建设。高质量办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开展“法援志愿行”“法援惠民生”等系列活动,常态化开展“法援敬老”“法援护苗”等专项服务,完善特殊群体“绿色通道”,设立助残法律援助工作站。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向农村、向困难群体倾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12.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运用“第三方矛盾纠纷化解中心”,推广“木萨调解工作法”,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攻坚行动,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健全信访积案化解机制,推动县乡综治中心功能整合与效能提升,优化“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服务。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三指引一指南”,深化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深入推行“仲裁+工会+司法”多元调解模式,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争议处理、行政指导和监察执法机制,扎实做好治理欠薪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信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13.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常态化开展府院、府检联动衔接,完成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性化解“3+N”工作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对依法行政的监督功能。深化行政复议以案促治,推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深化“复调对接”,强化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衔接联动,确保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规范运行。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和出庭应诉制度,倡导领导干部带头旁听庭审。加强行政复议涉企联系点建设,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强化对司法裁判和行政复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14.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健全“一街一中心一平台”基层治理模式,全面推广“五小工作法”。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融入推进全市110“一市一台”改革,依法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深化重点人群“阳光同行”三年行动,健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依法惩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动执法司法与学校矫治教育有机衔接。深化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加强网络安全和网络基础设施更新迭代。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翻墙”“净网”专项行动,依法从严查处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行为。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民宗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15.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健全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推动落实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要求。持续优化政府网站功能,提升政策文件库和常见问题知识库数据汇聚能力。深化“川易办”“川商通”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天府增信、天府易享、天府交易、天府热线、天府救助等应用场景建设,强化12345热线交办事项的办理质效和数据分析运用,有序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智慧化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司法局、融媒体中心等县级有关部门〕
16.推动智慧化建设。完善“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推动法律服务事项网上办、上门办。推广应用远程视频公证、在线仲裁、掌上复议等“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深入推进“攀枝花市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广应用。配合推广“互联网+仲裁”服务,持续推动“公证规范提质”活动。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17.提升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县、乡镇两级应急预案体系,确保预案科学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健全权责明晰、协同联动、运转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以及应急物资紧急调用和征用补偿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