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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水利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来源:米易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3-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1.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统筹生态环境用水,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2.牵头落实河湖长制,负责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3.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配合上级做好公告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负责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建设。

  4.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工作。

  5.配合上级做好水文水资源监测、国家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资源公报、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

  6.做好本行业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

  7.指导编制河道采砂规划,负责河道可采区和禁采区的划定。查处河道违法采砂、违规建设等行为,指导督促河道漂浮物清理工作。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