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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易县水利局内设机构

    来源:米易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01-0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县水利局办公室电话:0812-8172014

    县水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0812-8172014)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信息、保密、财务、人事、信访、政务公开、绩效管理、离退休人员、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法律顾问联络、咨询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2.规划建设与农村水利股。(0812-8178439)拟订县级水利发展规划、综合规划。负责水利行业计划管理与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水利发展资金计划的申报工作。指导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重大建设项目涉水合规性审查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工作。负责对在建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协助办理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审查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和水利普查等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负责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3.水保水资源股。(0812-8171322)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并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行政许可工作。承担水利行业“放管服”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实施建设。

    4.河湖管理股。(0812-3897101)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考核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开发、治理、管理和保护。指导全县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编制。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相关活动管理工作,配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相关活动许可。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并监督水政监察执法和普法工作。

    5.水旱灾害防御股。(0812-8172025)负责行业内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水情旱情信息报送及全县水库蓄水和干旱影响评估工作。指导全县水文工作,收集分析相关水文信息,预测预报水、旱灾情。组织编制全县江河湖泊防御洪水和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的储备与管理、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指导小(二)型以上水库、水闸等已成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制定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负责重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负责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水利工程蓄水保水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