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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易县司法局内设机构及派出机构

    来源:米易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3-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办公地点:米易县攀莲镇府城路86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2—8172959。

    (一)办公室。处理县司法局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绩效管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行政舆情管理等工作。承担综合公文的起草审核、重大政务督办、史志年鉴编纂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科技与信息化、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812—8172959

      (二)依法治县指导协调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联系电话:0812—8160345

      (三)法制股。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和证件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在执法中产生的重大矛盾和争议。指导行政裁决工作。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

      (四)社区矫正管理股。执行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联系电话:0812—8179210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承担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联系电话:0812—8176990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联系电话:0812—8171108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外来企业投诉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基层法律服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本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处理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为外来企业、民营企业及投资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联系电话:0812—8176770

      (八)行政复议与应诉股(米易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履行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职责,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行政应诉工作职责,监督协调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因之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联系电话:0812—8110290

      政治部(警务部)。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工作、干部任免、干部监督、教育培训、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机构编制、人事人才、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联系电话:0812—8176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