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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及服务指南

来源: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6-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参保篇

  (一)参保条件: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参保办理流程:

  1.线下办理:本人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或县政务中心县人社局窗口申请参保。

  2.线上办理:可以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电脑)、“四川人社”(手机APP)实名注册登录后,按要求上传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线申请参保。

  

二、缴费篇

  参保人应按年缴费,按年缴费的给予政府补贴。

  (一)缴费档次、财政补贴标准。 

缴费档次

缴费金额(元/年)

政府补贴(元/年)

一档

200

40

二档

300

45

三档

400

     50  

四档

500

60

五档

600

60

六档

700

65

七档

800

70

八档

900

75

九档

1000

80

十档

1500

100

十一档

2000

120

十二档

3000

160

十三档

4000

200

十四档

5000

240

十五档

6000

280

 

  (二)缴费渠道。推荐使用“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也可以选择支付宝缴费、银行代收或直接到县税务局窗口缴费等渠道进行缴费。

  (三)补缴政策及办理。

  1.补缴政策:

  (1)中断补缴:参保人可对中断缴费年度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请补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2)到龄一次性补缴:2026年12月1日前,年满60周岁未领取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到龄当年(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可在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中任选一档,一次性缴纳满15年养老保险费后,可申请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特别提醒:以上补缴政策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

  (3)升档补缴:参保人年度内可自愿提高本年度已缴费档次标准;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满60周岁的当年),可按补缴时的缴费档次自愿补缴提高正常缴费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已领取待遇的不再办理补缴。

  2.补缴办理:

  持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未参保人员还需提供户口簿)到户籍所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办理。

  (三)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机制。

  1.参保人可通过提高缴费档次增加个人账户金额,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标准。

  2.按年正常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

  (四)特殊人群政府代缴政策。

  对辖区内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政府按照100元/年·人的缴费标准全额代缴。

  说明:享受政府代缴的同时,个人也可选择更高档次再自行缴费。

  

三、待遇申领篇

  (一)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二)待遇申领办理。

  1.线下办理: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2.线上办理:可以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电脑)、“四川人社”(手机APP)实名注册登录后,按要求上传相关有效证件申领待遇。

  3.养老金计算办法:

  月领取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总额/139);

  个人账户总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利息;

  基础养老金标准:当前待遇领取人员月基础养老金为:60—64周岁的月基础养老金为168元;年满6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月基础养老金为17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月基础养老金为173元。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将适时对基础养老金进行增加调整。

  4.待遇概算表(单位:元;以15年按年缴费为例,未计算利息)。

  

每年缴费标准

政府

补贴

  

每年缴费合计

15年缴费合计

每月领取养老金(元 /月)

每年领取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合计

200

40

240

3600

25.9

168

193.9

2326.8

300 

45

345

5175

37.2

168

205.2

2462.4

400 

50

450

6750

48.6

168 

216.6

2599.2

500

60

560

8400

60.4

168

228.4

2740.8

600

60

660

9900

71.2

168

239.2

2870.4

700

65

765

11475

82.6

168

250.6

3007.2

800

70

870

13050

93.9

168

261.9

3142.8

900

75

975

14625

105.2

168

273.2

3278.4

1000

80

1080

16200

116.5

168

284.5

3414

1500

100

1600

24000

172.7

168

340.7

4088.4

2000

120

2120

31800

228.8

168

396.8 

4761.6

3000

160

3160

47400

341.0

168

509

6108

4000

200

4200

63000

453.2

168

621.2

7454.4

5000

240

5240

78600

565.5

168

733.5

8802

6000

280

6280

94200

677.7

168

845.7

10148.4

四、注销登记篇

  (一)注销登记条件。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应当进行注销登记。

  (二)注销登记办理流程。参保人员死亡的,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到乡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填写《注销表》承诺办理。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乡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或县政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填写《注销表》承诺办理。

  (三)丧葬抚恤金政策。

  2022年1月1日起,因病、非因工死亡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及时办理死亡注销登记后,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享受丧葬抚恤金。

  (四)核发标准。已享受待遇的人员死亡的,可享受基础养老金8个月标准的丧葬补助金和4个月的抚恤金;未享受待遇的人员死亡的,可享受基础养老金7个月标准的丧葬补助金和3个月的抚恤金,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得超过其本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含政府补贴)的总额。办理注销手续的,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五、待遇资格认证

  (一)认证要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次月起,每12个月需进行一次资格认证。认证实行滚动认证,一年内可以多次认证,认证期限为最近一次认证时间顺延12个月。

  (二)认证方式。推荐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并下载“四川人社”手机APP进行自助认证。

  (三)认证流程。

  四川人社手机APP:运行APP→注册登录→点击首页的社会保险领取资格认证→点击选择(本人认证或替他人认证)→录入认证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后点击查询→提交认证→按提示要求完成人脸检测→提示认证成功。

六、线上自助办理特别提醒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缴费暂停(恢复)、中断补缴、参保关系转移、待遇申领、参保缴费信息查询等业务均可通过“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电脑)、“四川人社”(手机APP)实名注册登录后自助办理。

四川人社手机APP可微信扫码下载:

  

 

  

七、法律责任

  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反社会保险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0812-12333

  米易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务中心:0812-8176266

  各乡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攀莲镇:0812-8175984    

  撒莲镇:0812-3998473    

  白马镇:0812-8140880    

  普威镇:0812-8200152    

  麻陇彝族乡:0812-8170849    

  新山傈僳族乡:0812-8200060

  丙谷镇:0812-3998123

  草场镇:0812-3122312

  得石镇:0812-3991602

  白坡彝族乡:0812-8200436

  湾丘彝族乡:0812-399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