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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2023年度就业总体目标、任务完成及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

来源: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3-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四川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米易县2023年度就业总体目标、任务完成、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如下:

  一、2023年度就业工作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23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013人,完成全年省级目标任务2300人的131%,完成市级目标任务2850人的105.7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2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600人的137.5%;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4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0人的140%;青年就业见习108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60人的180%;创业培训408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00人的136%;脱贫人口就业6198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000人的123.96%;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联系率达100%,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就业率达8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5%,全面完成年度就业目标任务。

  二、2023年度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筹集情况。

  2023年共收到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321.51万元,其中,中央、省级下达121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06.38万元,上年末结转结余0.13万元。

  三、2023年度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米易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支出1321.51万元。其中: 

  (一)职业培训补贴149.7万元;

  (二)社会保险补贴522.73万元(其中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338.91万元,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73.17万元,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22.14万元,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社保补贴88.51万元);

 (三)岗位补贴261.75万元(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113.88万元,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94.22万元,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岗位补贴53.65万元);

 (四)创业补贴45.4万元;

 (五)就业见习补贴73.64万元;

 (六)求职创业补贴2.85万元;

 (七)就业创业服务补助216.65万元;

 (八)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8.79万元(其中就业创业工作宣传费用1.63万元,脱贫人口培训期间生活补贴4.6万元,促进人力资源聚集就业奖补6.66万元,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奖补17万元,乡村公益性岗位及就业见习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18.7万元,中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就业补贴0.2万元)。

  2023年,米易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统筹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和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严格按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管理使用资金,确保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促进就业发挥了应有作用。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