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坚持”高质高效化解纠纷
来源: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1-2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不断提升为民服务速度和温度,米易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三个坚持”依法高效处理劳资纠纷,切实维护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坚持案件“快立”。对当事人仲裁申请填写规范、材料齐全的,做到及时立案,并将受理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文书一次性发放当事人;对当事人提供材料不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并视情况采取容缺处理,及时立案;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说明理由,并告知和引导当事人采取其他救济渠道。
二是坚持案件“快调”。坚持柔性化解的主旋律,主动将调解原则贯穿立案前、开庭前、庭审中、裁决前各个环节,聚焦双方争议焦点,有针对性地释明法律法规,协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协商高效快捷解决劳动争议,有效保障双方权益,减轻诉累,对达成一致意见的从快从简出具仲裁调解书。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引入仲裁程序。截至目前,共处理劳动争议334件,其中裁决结案68件,调解结案266件,调解成功率达79.64%,为劳动者挽回损失845.32万元。
三是坚持案件“快裁”。实行繁案简办、简案快办,依法优化、简化办案流程,指导当事人及时充分举证,缩短举证期限,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缩短或取消答辩期,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证据确凿的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和“速裁”模式,有效缩短案件审理时限。截至目前,通过速裁模式办理案件44件,为劳动者挽回损失14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