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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民政局2022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来源:米易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7-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中国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按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我县2022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22年,上级下达我县福利彩票公益金共计146万元;其中:《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163号)文件下达2022年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40万元;《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川财社〔2021〕171号)文件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养老业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5万元;《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6号)文件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8万元;《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7号)文件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40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8号)文件下达2022年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资金18万元;《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07号)文件下达2022年中央福彩公益金35万元。

  二、资金使用及拨付情况

  1.“福彩圆学梦”孤儿助学工程10万元。为年满18周岁在读大中专孤儿每人每年提供 10000元的助学金。2022年1-12月为12名在校大中专孤儿提供助学金99996元。

  2.儿童福利机(未成年救助保护机构)维修维护购置补助50万元。(川财社〔2021〕163号)号30万元用于儿童福利机构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房屋升级改造维修279925.92元,社会救助中心绿化提升项目款20074.08元。(川财社〔2022〕107号)号20万元用于未成年人保护智慧平台服务器租赁费用12149元;救助中心电梯维修款4600元;社会救助中心绿化提升项目款53925.92元;县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未成年人保护智慧平台服务)项目款102548.4元;未保中心电梯运营维护维修及消防修理26776.68元。

  3.省级财政养老业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6所公办机构封闭式管理期间一次性运营补贴3.76万元; 公办养老机构消防维保0.04万元;6所公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采购0.7万元;养老护理员一次性岗位补贴0.5万元。

  4.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8万元。主要给予全县64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每户平均1250元的适老化改造补助资金。

  5.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40万元(新山傈僳族乡半山社区)。该项目采用半山社区与坪山村联建方式,由于集体土地性质属于坪山村,该项目由坪山村牵头实施主体建设项目比选、验收。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村集体筹措资金。项目于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完成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工程招标代理等工作;2021年1月至2021年2月,完成项目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等工作;2021年2月至2021年5月,项目施工,建设周期90天;2021年5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县民政局根据项目进度完成资金拨付,资金支付率100%。

  6.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18万元。分别用于米易县攀莲镇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为8万元。米易县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为10万元。(1)米易县攀莲镇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按照《服务协议》约定,我局于2023年1月19日向米易县和美攀莲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拨付第一批补助资金4.8万元。项目计划于2023年8月进行终期评估,待终期评估完成后支付剩余资金3.2万元。(2)米易县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设:项目于2022年11月建设完成,经验收后我局于2023年1月19日向米易县乐阳社会工作者协会拨付补助资金10万元

  7.殡仪车购置15万元。用于米易县殡葬服务所专用殡仪车辆购置。我局按采购程序向机关事务局申请车辆指标,于2022年12月开始对购置殡仪车辆参数进行确认和询价,2023年2月通过招标代理完成招标工作并签订合同,中标价为24.86万元,2023年4月18日车辆投入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民政局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为契机,围绕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包装申报民生项目,不断提升我县福利彩票公益使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