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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易县民政局工作职责

    来源:米易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1-2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组织拟订全县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方案,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五)拟订婚姻登记管理政策及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

      (六)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民政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权限内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二)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民政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米易县民政局联系电话:0812-817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