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林业局网站欢迎你!  今天是:

米易县林业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米易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12-0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按照《米易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对照《中共米易县委  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米易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的通知》(米委办发〔2022〕7号)文件,2023年县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林业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以提高干部法律综合素质和法律意识为重点,加大普法力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了林业法治建设水平,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融到林业法治工作中,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围绕林业中心工作提供政治保障,加大涉林案件的打击力度。一是常态化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2023年受理林业行政案件53件,其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36件,违法占用林地面积44185.9平方米,罚款80.516万元;擅自开垦林地案件12起,违法开垦林地面积12463.73平方米,罚款金额8.228万元;滥伐林木案件1起,毁坏林木78株,蓄积13.8立方米;毁坏林木案件1起,毁坏树木15株,蓄积1.57立方米;盗伐林木案件2起,蓄积3.7264立方米,罚款1.41万元。野外用火案件1起,罚款0.3万元,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罚没总收入93.825万元。适用法律法规恰当,截至目前,发生1起行政诉讼案件,现该案当事人已撤诉。二是全面完成2022年森林督查图斑查处,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9个乡镇共55个总图斑涉及148个细图斑涉嫌违法地块进行全面调查。据查,2022年涉嫌违法森林督查图斑涉及案件共计25件,立案查处17件,不予立案8件,共查处违法使用林地面积80767.44平方米,处罚金159.3277万元。三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示林业行政案件53件;在全国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统计分析系统录入林业行政案件53件;在四川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系统处罚信息录入量53件,行政检查行为信息录入72件。四是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管理,米易县林业局、县公安局森警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县城区集贸市场2处(城北、城南农贸市场),餐饮场所10家,酒楼3家,农家乐2家,未发现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发放各种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资料100余份。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林政审批,审核审批使用林地27宗,面积50.5122公顷,其中永久使用林地7宗,面积15.1292公顷;临时使用林地8宗,面积18.2132公顷;直服使用林地12宗,面积17.1698公顷。核发猎捕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5件,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备案1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4件、新办1件,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90件,省内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16件。

  (四)落实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强木材、种苗流通市场管理监督管理。定时,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木材生产经营加工企业、苗木经营企业进行指导检查。2023年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县注册有效期内19家种苗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责成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五)加强行政执法协作。加强行刑衔接,落实案件移交、信息共享等制度。2023年我局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林业行政案1件,收回强制执行金额3752元。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还存在短板。计划烧除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冲突问题较为突出,对计划烧除工作的指导力度还需加强。巡山护林员的日常业务培训不够,林火视频监控、防火道路、消防水池等防灭火基础设施仍需进一步配套完善。

  (二)森林资源管理保护还存在薄弱环节。毁林开垦、林中造林情况时有发生,盗伐林木情况屡禁不止,矿山企业非法占用林地情况还未完全杜绝。森林资源监管难度较大,日常执法监管不到位。

  (三)林业执法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与新形势下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业务的精通和现代化科技的运用还有待提高,缺乏专业的业务指导与培训。由于案件较多,占用林地或毁坏林木类案件只是发了责令恢复或补种通知书,缺乏后续监管,以及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面临取证难的问题,导致执法力量薄弱。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林业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会议定期听取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

  (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四川安宁(攀枝花)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聘请了邓兆伦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指导我局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三)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相关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按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做实防火宣传,严厉打击各种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全面落实防灭火各项措施,织密织牢森林草原“防火网”。严格按照“三先四不打”要求,科学扑救、及时扑救,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保障扑火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新的防火期内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二)完善推进林长制工作。充分发挥好林长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组织召开林长制全体会议,协调好林长巡林,切实发挥林长制在整个林业工作中的统领作用。

  (三)加强林业队伍建设。组织人员定期参与培训,加强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林业工作安全性。提高团队协作意识,增强林业队伍执行力和战斗力。内部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日常监管“红黄牌”预警处置机制,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基础。

  (四)从严规范执法规范自由裁量。严格执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一)》川林规发〔2023〕1号。文明执法,以理服人,使当事人认识到案件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合情合理的。加强执法案件监督,对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每月滚动监督,及时列出清单,提醒和督促案件承办人做好案件的执行工作。定期组织案卷评查,及时发现执法中所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从而逐步提高执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