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欢迎你!  今天是:

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11-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我县教育系统开展经常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需要,决定开展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米易县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县范围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以及教研、教师发展、电化教育、教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和校外教育、培训等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和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含破格申报条件)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号,以下简称《申报条件》)规定执行。

  三、评审专业

   1.政治(含政治、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少先队活动课);
   2.语文;
   3.数学;
   4.物理(含物理、小学科学);
   5.生物;
   6.化学;
   7.历史;
   8.地理;
   9.外语;
   10.艺体(含音乐、体育、美术、幼教);

  11.职电劳(含电化教育、信息技术、劳动(通用)技术、地方(学校)课程等)

  四、申报推荐审核程序

       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评审的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资格复审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请个人用户注册,并按照要求进行申报。申报人应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材料若为复印件,须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签名并加盖公章。完成个人网上信息填报工作且检查无误后,再提交所在单位审核。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信息和上传的有关附件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并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所提供的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单位审核推荐。

  单位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对申报信息逐级审核上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业绩成果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所在单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后出具综合推荐意见,并将申报全套纸质材料报送主管部门现场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应及时退回材料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资格复审。

  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对送审单位审核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受理范围或违反评审程序等报送的申报材料,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说明原因。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受理。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评审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需对应本人现任职岗位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其粘贴件(以下简称《评审表》附件2一式两份,未评聘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3)一式两份,由申报人本人及单位填写。《评审表》除封面外,均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包边。《评审表》粘贴件如下: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4);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的,还需提供与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人所获最高层次的专业毕(结)业证书;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聘任证书复印件,同级职称转系列聘任人员,还须报送首次聘任同级职务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7)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四个方面情况的证明。包含:对申报人符合规定年限等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工委、少先队辅导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的简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获“优秀”等级次数及对应考核年度;申报人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城区(含县城)中小学校任教的人员任现职以来1年以上或从教以来2年以上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或“四大片区”学校支教(从教)经历;
   (8)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书;
   (9)任现职以来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最重要教育教学教研成果复印件(不超过5项);
   (11)校级干部提供《四川省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普教系统校级干部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一份等);
   上述《评审表》粘贴件按顺序夹贴在《评审表》的封面与第一页之间。
   2.业绩证明材料(辅助材料)各一式一份。
  (1)任现职或近五年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2)近3年《继续教育证明书》(即继续教育登记合格证明)复印件(提供评审当年学校的验印证明)和教育部门要求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
  (3)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和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
  (4)任现职以来,重要教育教学教研成果的复印件:①育人工作成果②教学工作成果③教研工作成果;
  (5)任现职以来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印证材料复印件。
  (6)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备(听)课本复印件,首页附《备(听)课评价表》(附件11);
  (7)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城区(含县城)中小学任教的人员出具任现职以来1年以上或从教以来2年以上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或“四大片区”地区学校从教(支教)经历的证明复印件等。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双面复印,按顺序编好目录和页码,装订成一册,并在封面贴上《2023年攀枝花市米易县xxx学校xxx教师申报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辅助材料》(附件6),辅助材料封面统一为米黄色。
  3.《攀枝花市米易县申报评审中小学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以下简称《简表》,附件5)一式两份。由申报人本人填写,报单位审核。单位审核无误的,由申报人确认签字。推荐单位在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公章。
  4.《攀枝花市米易县申报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含电子档,附件9-1按上报单位填写、附件9-2分学科填写,填写说明见附件10)。
  申报评审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资料中的“附件顺序号”为“中级附件资料包”内的附件。
  (二)申报评审(认定)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需对应提交以下材料:

  1.初定职务的教师提交以下材料。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3)2份;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4);

  (3)相应层次合格学历及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4)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

  (5)《新教师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

  (6)《见习期带培指导教师鉴定意见》复印件1份;

  (7)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8)中小学教师提供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书;

  (9)备(听)课本复印件1份;

  (10)备(听)课评价表1份(附件8)。

  2.申报评审和晋升初级职务的教师提交以下材料。

  (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附件4)2份;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2);

  (3)相应层次合格学历及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4)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5)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1份;

  (6)按各职级的任职年限出具各年度的《继续教育登记卡》复印件1份;

  (7)按各职级的任职期年限报送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8)中小学教师提供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结业证;

  (9)备(听)课本复印件1份;

  (10)备(听)课评价表1份(附件8);

  3.由单位填报《米易县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初定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5)《米易县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6)各1份。

   申报评审(认定)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资料中的“附件顺序号”为“初级附件资料包”内的附件。

  六、有关事项

  (一)评审费按《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质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收取,初级职称100元/人,中级职称140元/人,需答辩的人员,另收答辩费60元/人,经米易县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审查符合申报条件后,统一用现金支付。

  (二)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的有关规定,除民办教育学校(机构)外,各单位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必须严格控制在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批准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的限额内。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请各单位务必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报送纸质评审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者一律不予受理。

  (四)网报要求: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从2023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一系列工作,采取网上办理与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办理(外网地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详细操作手册见附件3。

  个人网上申报提交材料时间从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15日止。申报材料需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人员所属单位(学校)需在2023年12月18日前完成网报材料审核工作。

  (五)有关法律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报评审职称,并将计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罗德明;联系电话:3999757。

  附件:职务评审相关表格.rar

                                                                                                                                         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