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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内设机构

    来源: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1-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1.党政办公室:负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妇委会工作;负责局机关会务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工作; 指导教育和体育系统办公室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工勤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联系电话: 8172768

      2.纪检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学校纪检小组长进行培训、考核,对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干部职工监督检查,特别是8小时以外的监管和警示教育工作。联系电话:3999736

      3.教育股: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及教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检测及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承担对考生违反教育考试有关规定的处罚。统筹和协调全县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和制定中小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负责指导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材、教辅材料的征订工作。参与基础教育体制综合改革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参与监督、检查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基础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办学行为的情况。参与研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拟订基础教育评估标准。牵头协调全县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县中小学科技创新工作。指导、监督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上正确使用汉语言文字。组织开展推广普通话活动。承担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指导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工作。联系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承担藏(彝)区“9+3”免费教育和全县民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全县学前教育工作,规范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办学秩序,推进全县学前教育均衡发展。指导全县幼儿园教职工配备、依法执教工作。检查全县学前教育机构贯彻执行、 处理各民办机构办学许可证到期换证、更换法人、更换地址和更换名称的相关工作。管理指导全县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德育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校、中职学校班主任工作,指导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的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校的人口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未成年人保护、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学校文化建设工作。负责落实和指导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关工委工作。联系电话:8172499;  3999735

      4.计财股(学生资助)办公室:参与拟订教育和体育经费筹措、教育和体育拨款、教育和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县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务预决算、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教育体育系统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审定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投资计划,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基建项目的建设工作。承担全县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教育和体育收费标准,监督管理全县教育和体育收费工作。指导国(境)外教育和体育援助、贷款和合作项目的执行。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工勤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承担机关内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关审计工作、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按管理权限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干部离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开展教育和体育系统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县教育和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学生资助中心工作,牵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审核、拨付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负责全县教育风险管理保障体系建设。联系电话:3902207;8176476

      5.教职工服务中心(人事股):负责规划、指导全县教师队伍、教育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和权限任免、管理干部。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学校的人事劳动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学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教职工的待遇。负责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人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特级教师、各级各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及其成员、各类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推荐、选拔、培养和管理。承担国家、省、市、县教育和体育系统模范、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新教师的补充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招聘、教练招聘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援彝援藏和教育对口帮扶支教工作,组织县域内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用”管理制度改革和实施。负责局机关工会和教育工会工作。 3999732;3999757

      6.督导室:拟订教育督导与评估规章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学校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工作。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督导评估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实施评估监测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承担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联系电话: 3999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