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供销社网站欢迎你!  今天是:

    米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职能

    来源:米易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时间:2025-03-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职能

           (一)宣传贯彻中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指导全县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二)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全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三)履行社有资产运营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发展社有企业,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四)受县政府委托,对重要农业生产生活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五)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城乡消费品流通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和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 综合合作等业务活动。

           (六)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和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基层供销组织体系建设,参与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七)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维护全县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联系电话:0812—817233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办公地点:县政务中心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