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洪荣拟继承杨中林遗产的公示
来源:米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03-0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申请人邓洪荣、杨近、杨伟、杨惠于2022年3月2日向米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杨中林生前房产继承事宜,并提交了以下材料:选房确认书、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全部继承人身份证明材料、遗产继承协议、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对拟登记事宜予以公示:
被继承人杨中林与邓洪荣、杨惠共有一套安置房,未办理分户产权。位于米易县攀莲镇东兴路28号6幢6-2-302。被继承人杨中林于2010年7月26日去世,上述房产属杨中林的份额为其遗产。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也未指定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遗产继承相关规定,被继承人上述遗产应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被继承人杨中林的父母先于其死亡,现有继承人4人,即被继承人原配邓洪荣,儿子杨近、杨伟,养女杨惠。经所有继承人自由协商,杨近、杨伟、杨惠表示自愿放弃上述遗产继承权,邓洪荣表示愿意继承上述遗产。
经我中心对申请人提交拟登记事项要件材料进行慎重审查,拟将被继承人杨中林上述遗产按遗产继承程序办理至继承人邓洪荣名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22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我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62号、63号、64号窗口 联系电话:0812-8188331
米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