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胡顺明、张文丽)
来源:米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6-09-1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编号: 01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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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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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米房权证攀莲镇字第0021385号,米国用(2016)第0422号 |
胡顺明 张文丽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10421001001GB00001F00120008 |
米易县攀莲镇同和路3号8幢8-1-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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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米易县不动产登记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