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米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6-07-2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编号:2026-038
因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米房权证攀莲镇字第0015509号遗失、土地使用证米国用(2010)第030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