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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米易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来源:米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6-06-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编号: 2026-029

因米易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 客户林小洪、程红霞;胡桂容等2户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附表:

 

序号

姓名

房号

预告证号

1

林小洪、程红霞

米易县新山傈僳族乡新坪路58号22幢4-2号

(2020)米易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359号

2

胡桂容

米易县新山傈僳族乡新坪路58号26幢18-3号

(2020)米易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026号

 

 

 

声明人:米易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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