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米易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来源:米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6-06-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编号: 2026-029
因米易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 客户林小洪、程红霞;胡桂容等2户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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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房号 |
预告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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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林小洪、程红霞 |
米易县新山傈僳族乡新坪路58号22幢4-2号 |
川(2020)米易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3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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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胡桂容 |
米易县新山傈僳族乡新坪路58号26幢18-3号 |
川(2020)米易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026号 |
声明人:米易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