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邓国荣、郑在国)
来源:米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6-05-2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编号:2026-025
因邓国荣、郑在国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米房权证攀莲镇字第001873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国荣
2026年5月22日
米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欢迎你! 今天是:
米易县人民政府
www.scmiyi.gov.cn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