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刘长伟)
来源:米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6-05-1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编号:2026-024
因刘长伟保管不善,将 不动产权证:川(2021)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790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长伟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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