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遗失声明(刘邓)
来源:米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6-05-1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编号:2026-023
因刘邓保管不善,将 不动产权证:川(2025)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313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邓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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