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赵忠全、张玉芝、张华秋)
来源:米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10-1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编号: 2025-037
因米易高恒置业有限公司 保管不善,将客户赵忠全、张玉芝、张华秋等3户预告登记证明遗失(详见附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以下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附表:
序号 |
权利人 |
房屋坐落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1 |
赵忠全 |
米易县攀莲镇迷阳路4号3幢3-906 |
川(2020)米易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827号 |
2 |
张玉芝、尹在华 |
米易县攀莲镇迷阳路2号1幢1-503 |
川(2020)米易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270号 |
5 |
张华秋、庄丽 |
米易县攀莲镇迷阳路2号1幢1-1206 |
川(2020)米易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420号 |
声明人:米易高恒置业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