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邱琼)
来源:米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08-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5-033
因邱琼保管不善,将 房屋所有权证(米房权证攀莲镇字第001376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米国用(2003)第126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邱琼
2025年8月26日
米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欢迎你! 今天是:
米易县人民政府
www.scmiyi.gov.cn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