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德江)
来源:米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05-0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张德江 因保管不善,将 米房权证攀莲镇字第0022125 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德江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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