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钟吉富)
来源:米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04-2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5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米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12-8188331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 赠人) |
1 |
钟吉富 |
房屋/土地 |
米易县攀莲镇观湖路38号2幢3001号 |
未办理分户产权 |
钟键100% |
米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