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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米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编号: 2024-020
王桂兰、汪灵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米国用(2008)第207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桂兰、汪灵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