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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攀莲镇、丙谷镇、草场镇、白马镇、普威镇、湾丘彝族乡补充耕地项目招商公告

来源:米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6-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有序推进米易县补充耕地项目,经米易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以公开招商方式引进社会资本投资,确定投资人,实施米易县攀莲镇、丙谷镇、草场镇、白马镇普威镇湾丘彝族乡补充耕地项目,现将招商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招商人:米易县人民政府

甲方:米易县人民政府

乙方:项目中标方

二、项目名称:米易县攀莲镇、丙谷镇、草场镇、白马镇、普威镇、湾丘彝族乡补充耕地项目招商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址:米易县攀莲镇、丙谷镇、草场镇、白马镇、普威镇、湾丘彝族乡

(二)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内容主要为“园改耕”旱改水”,田间道路和沟渠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增耕地产出指标不低于2500亩(其中水田指标不低于1800亩)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符合《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验收标准。

(三)服务范围:投资方负责全额投资该项目,参与该项目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指标备案入库、指标交易等工作。投资方(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组成成员中)具有工程建设所需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施工、货物生产或采购等资格和能力的,可以不再另行招标,由其直接承担相应的工作。投资方(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组成成员中)不具备工程建设所需的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施工、货物生产或采购等资格和能力的,由投资方作为招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选取具有相应资格能力的单位进行实施。

(四)资金来源:投资人全额投资。

(五)项目工期:自签订投资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四、投资回报

(一)兜底条款

1.按照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统筹规划、分片实施的原则,投资建设人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如期完成招商文件约定的最低产出指标,投资人响应招商文件即视为已承诺完成约定的最低产出指标。

2.项目约定的市场交易指标原则上不能用于冲抵地方历史欠账指标并不能被市级统筹,如确因政策、上级行政要求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则甲乙双方另行商议解决办法并签订补充协议。

(二)回报方式

新增耕地指标备案完成后,新增耕地不低于20%的指标由招商人使用,招商人无需支付投资人任何费用,如该指标招商人需委托投资人进行交易,除交易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外,其他所有交易收益归招商人所有;剩余的新增耕地指标,招商人在指标完成备案入库后的15个工作日内委托投资人进行市场交易,交易收益全部作为投资人的投资回报归投资人所有,招商人不参与分配。

(三)指标市场交易结算款项支付方式

甲方自收到每批次流转交易指标款后30日内,按本项目协议约定向乙方指定账户据实结算乙方收益。逾期未支付的,则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6%的年利率计息,直至支付完成为止。

五、投资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投资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并提供同期银行出具的企业资金证明。

(二)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次招商接受联合体参,联合体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家数不超过3家,且均为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联合体投资的,应将共同投资协议书连同投资申请书一并提交,共同投资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成员单位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资保证金和本次报名活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报名。

5.参与报名活动的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六、报名须知

(一)凡有意投资者,请于202367日至2023614法定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资料交至米易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13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招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 同期银行出具的企业资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电话、口头及邮寄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招商项目投资保证金和履约担保

(一)投资保证金:500万元。

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商的投资申请人,在递交投资申请书时必须缴纳项目投资保证金。项目投资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或以保函形式缴纳。

1.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资保证金

项目投资保证金必须通过投资申请人的基本账户缴纳联合体投资的,项目投资保证金必须通过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项目投资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商投资资格。未中选的投资申请人的项目投资保证金在招商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不计息退回。中选投资申请人的投资保证金在中选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缴纳项目投资保证金时,应在银行转账回单上注明米易县攀莲镇、丙谷镇、草场镇、白马镇、普威镇、湾丘彝族乡补充耕地项目投资保证金。项目投资保证金须在投资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至如下账户:

收款人米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账号2214710104000862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县支行

投资申请人凭银行转账单换取收据,米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凭银行进账单向投资申请人出具收据,收据原件在现场递交投资申请书时出示。

2.以保函形式缴纳投资保证金

1)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格式不限,保函的内容应包括担保金额、保担保期限、保证形式(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内容及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复印件按招商文件的要求装入参选文件里,原件在评审前1个工作日16时前送达米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米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时向投资人出具收取回执。2.投资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招商有效期一致。

2、投资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招商有效期一致。

(二)履约担保

担保金额:500万元,担保方式:银行转账或保函

八、投资申请书的递交和评审

投资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2023615上午9时30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项目招商人不予受理;邮寄、电子网络传输等其它方式递交投资申请书,项目招商人不予受理。

投资申请书递交地点:米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

评审时间:20236159时30分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米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商公告在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十、与本次招商有关的联系方式

招商人:米易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812-8130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