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财政局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
来源:米易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3-0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1. 优化支出结构,多元化投入环保污染治理,多措并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财税政策,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2.负责完善生态环境补偿制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向上级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等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3.负责落实好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组织实施。
4.按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5.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绩效。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