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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易县财政局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来源:米易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交办督办、信息宣传等工作。组织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政务接待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信息网络、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史志编纂工作等。联系电话:0812-8172782

    (二)国库综合股。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和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贯彻落实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负责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土地出让成本支出管理。承担彩票管理和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贯彻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承担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和监缴工作,指导和监督乡镇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监督和管理财政票据,检查指导财政票据的使用。负责罚没物资监管及有关工作等。联系电话:0812-8173522、8133896

    (三)财税法规会计股。协调组织起草地方性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组织财政普法工作。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全县关税政策事项,并参与提出关税政策建议。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管理全县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联系电话:0812-8173102

    (四)预算和财政监督绩效股。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和汇总等工作。组织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地方预算管理工作。牵头建立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制度机制。提出加强财政监督的政策建议。负责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行业执业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等。联系电话:0812-8178756、8172094

    (五)债务金融股。拟订全县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债券管理、风险防控、统计分析、考核评价、信息公开和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监管等工作。承担地方债券发行、兑付等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负责制定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负责监缴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负责联系协调全县金融机构,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交流,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企业多渠道直接融资;参与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参与指导各类投资基金规范发展;依据中央、省、市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则,负责对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监管工作;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县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负责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协助县PPP中心做好PPP的相关工作等。联系电话:0812-8173316

    (六)经济建设股。承担工业、交通、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拟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产业布局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措施。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财政政策。负责政府建设投资预算管理、项目决算的审批及监督工作。办理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国有企业的相关资金事项等。联系电话:0812-8172746

    (七)行政和科教文化股。承担行政、政法、宣传、文化和旅游、经济信息化和科技、教育和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由县财政局代表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县级文化企业相关工作,承担县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日常工作。参与县级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等。联系电话:0812-8173403、0812-8173030

    (八)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等。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管理相关专项资金等。联系电话:0812-8173091

    (九)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自然资源和林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促进资源节约、地灾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措施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负责管理相关专项资金等。联系电话:0812-8173090

    (十)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监管股。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推进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拟订全县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管理评审专家。参与审核县级政府采购预算。核准县级政府采购方式。监督管理县级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和供应商投诉处理。负责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等。联系电话:0812-8311336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下属单位:

    米易县财政绩效评价中心  联系电话:0812-8311106

    承担财政绩效评价相关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米易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  联系电话:0812-8176135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县政府投资项目(主要指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工程概算、施工合同、工程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等进行评价审查。

    米易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联系电话:0812-8178991、8178992、8178993

    县级各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

    米易县攀莲财政支付中心  联系电话:0812-8178993

    指导乡镇财政综合预算的编制,监督预算的执行,及时拨付预算内、外及其他各项财政资金,准确记录各项财政业务,按时与有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对账,按月编制会计报表,按时审核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办理乡镇财政收支结算,及时指导乡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反馈给乡镇,并按月向县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负责编制乡镇年终决算报表。负责攀莲镇、新山乡、草场镇、丙谷镇。

    米易县垭口财政支付中心  联系电话:0812-8117076

    指导乡镇财政综合预算的编制,监督预算的执行,及时拨付预算内、外及其他各项财政资金,准确记录各项财政业务,按时与有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对账,按月编制会计报表,按时审核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办理乡镇财政收支结算,及时指导乡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反馈给乡镇,并按月向县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负责编制乡镇年终决算报表。负责得石镇、撒莲镇。

    米易县白马财政支付中心  联系电话:0812-8140335

    指导乡镇财政综合预算的编制,监督预算的执行,及时拨付预算内、外及其他各项财政资金,准确记录各项财政业务,按时与有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对账,按月编制会计报表,按时审核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办理乡镇财政收支结算,及时指导乡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反馈给乡镇,并按月向县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负责编制乡镇年终决算报表。负责白马镇、湾丘乡。

    米易县普威财政支付中心  联系电话:0812-8200677

    指导乡镇财政综合预算的编制,监督预算的执行,及时拨付预算内、外及其他各项财政资金,准确记录各项财政业务,按时与有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对账,按月编制会计报表,按时审核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办理乡镇财政收支结算,及时指导乡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反馈给乡镇,并按月向县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负责编制乡镇年终决算报表。负责普威镇、麻陇乡、白坡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