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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米易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3-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米易县财政局职能简介.............................1

  (二)米易县财政局2024年重点工作.......................3

  二、机构设置情况.......................................5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预算情况.....................................6

  (二)支出预算情况.....................................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7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9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0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

  (一)机关运行经费.....................................11

  (二)政府采购情况.....................................11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11

  (四)预算绩效情况.....................................12

  十二、名词解释.........................................12

  附件...................................................1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米易县财政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镇政府、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财政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县一级承担的工作。

  3.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6.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7.牵头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11.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3.拟定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县属企业资产的清产核资和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产权界定、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转让工作,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国有资产及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的统计、分析;指导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办理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14.负责联系协调全县金融机构,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交流,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监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县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米易县财政局2024年重点工作。

  1.坚持多管齐下,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该减的减到位、该免的免到位、该缓的缓到位、该退的退到位。加大招商引资和关联合作力度,招引和培育“高新特精”企业,鼓励支持企业加大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研发力度,推进技改升级,夯实培植财源。强化收入征管部门的协同联动,加大运行调度监控,以项目化、精细化推进收入组织工作,全面挖掘收入增长潜力,确保预期目标实现。抓住“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和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等有利契机,跟踪掌握中央、省、市重大政策制定,针对性地做好项目的包装和储备,密切跟踪、精准对接,全力争取财力性补助、专项补助、新增债券资金到位米易。

  2.聚焦共同富裕,全力支持民生产业发展

  坚持习惯“过紧日子”,继续严控一般性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坚持民生优先,足额保障教育、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基本民生支出,加大民生实事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全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在65%以上。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高效能县域社会治理,建好共同富裕幸福家园。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对工业发展、乡村振兴、服务业发展、园区建设等方面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夯实共同富裕产业支撑。

  3.树牢底线思维,聚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加强全口径债务监测,按照《米易县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多措并举筹集资金有效化解全口径债务,确保政府债务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严格遏制增量,有效化解存量,进一步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加强“三保”支出运行监控,全面落实“三保”支出保障责任,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密切跟踪监测财政收支运行、库款保障等情况,加强库款动态管理和调度,确保财政稳健运行。

  4.改革监督并行,加码提升财政资金效益

  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着力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推动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持续强化国企党建工作,完善现代公司治理,提升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聚焦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会同纪委、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校准纠偏,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强化投资评审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主动接受县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预决算公开管理,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二、机构设置情况

  米易县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未独立核算的下属事业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米易县财政局机关(独立核算)

 2 

米易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独立核算)

3

米易县攀莲财政支付中心(独立核算)

4

米易县白马财政支付中心(独立核算)

5

米易县普威财政支付中心(独立核算)  

6

米易县垭口财政支付中心(独立核算)

7

米易县财政绩效评价中心(未独立核算)

8

米易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未独立核算)

    米易县财政局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国库综合股、财税法规会计股、预算和财政监督绩效股、债务金融股、经济建设股、行政和科教文化股、社会保障股、农业农村股、国资国企管理股、政府采购监管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米易县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米易县财政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5,540,145.21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306,907.41元,主要原因是较2023年增加了人员经费和网络运行经费及新增了全县项目评审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米易县财政局2024年收入预算15,540,145.21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40,145.21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米易县财政局2024年支出预算15,540,145.21元,其中:基本支出13,093,120.21元,占84.25%;项目支出2,447,025.00元,占15.75%,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85,205.00元,财政委托业务支出800,000.00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61,820.00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米易县财政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540,145.21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40,145.21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94,241.84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7,560.73.00元、 卫生健康支出1,006,244.64元、住房保障支出1,032,098.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米易县财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540,145.21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306,907.41元,主要原因是较2023年增加了人员经费和网络运行经费及新增了全县项目评审专项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94,241.84元,占76.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7,560.73.00元,占10.34%;卫生健康支出1,006,244.64元,占6.48%;住房保障支出1,032,098.00元,占6.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6,461,756.2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开支。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585,205.00 元,主要用于金财网、金保网网络专线服务费用及债务、等保测评、非税收入收缴等管理系统升级维护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00,0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按规定购买相关委托业务评审的服务费。

  4.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985,460.64 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开支。

  5.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1,820.00 元,主要用于驻村、援藏干部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448,523.81 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商品服务支出、福利费、退休费、医疗补助。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59,036.92元,主要用于全体在职职工机关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15,150.32 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缴纳部分。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93,154.52元,主要用于局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缴纳部分。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97,939.80元,主要用于全体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单位缴纳部分。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032,098.00元,主要用于全局在职职工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米易县财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093,120.21元,其中:

  人员经费11,965,358.1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1,127,762.0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米易县财政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58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47,58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说明。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无出国计划,无相应经费支出安排。

  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台办)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公务接待费47,580.00元较2023年预算下降0.0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不断简化各类接待,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机关来检查和调研,以及各兄弟区县来调研学习等开展公务活动按规定开支的接待用餐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相应经费支出安排。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米易县财政局2024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2024年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2024年均未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2024年均未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米易县财政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米易县财政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米易县财政局以及下属米易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米易县财政绩效评价中心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85,060.00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588.00元,增长0.18%。

  具体经费支出为:办公经费666,795.00元、培训费35,000.00元、劳务费7,200.00元、公务接待费47,58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485.00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米易县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米易县财政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米易县财政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2,447,025.00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44,705.0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302,320.00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机关用于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财政任务和财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除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外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除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外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米易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doc

    米易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